離岸公司註冊地介紹:






成立海外離岸公司


We offer Offshore Corporations (IBCs) in the following jurisdictions:


Caymen

Belize

Costa Rica

Dominica

Nevis

Panama

Seychelles

St. Vincent

Barbados

Niue

Bermuda

Marshall

Virgin
 


關於成立海外離岸公司


海外離岸公司介紹

  在原居住地以外注冊成立的公司,一般可統稱為海外離岸公司。非當地居民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紐埃島、塞舌爾群島、巴哈馬群島、馬拿馬及開曼等這些島國或地區注冊的公司,都屬於這一類別。

  以上這些國家和地區有許多曾是英國的殖民地,在很大基礎上保留了英國的法律體繫和司法制度,當地政府又以法律手段制訂並培育出一些特別寬松的經濟區域,允許國際人士在其領土上成立國際貿易業務公司,對這類公司沒有任何稅收,隻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費,同時,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承認這類公司,為其設立銀行帳號及財務運作提供方便。通常情況下,這類地區和國家與世界發達國家有很好的貿易關繫。

  無論在上述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注冊的海外離岸公司,均具有高度的保密性,減輕稅務負擔,無外彙管制三大特點,因而吸引很多商家與投資者選擇海外離岸公司的發展模式。

常用的海外離岸公司註冊地有:

A . 紐埃(Niue)

B . 塞舌爾(Seychelles)

C . 巴拿馬(Panama)

D . 巴哈馬(Bahamas)

E . 美國 (USA, Delaware)

F . 英屬維爾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

G . 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

H . 百慕大 (Bermuda Lsland)

I . 美國 (USA, Nevada )

J . 馬紹爾 (Marshall Islands )

K. 百利茲 (Belize)

  由於可選擇的離岸管轄區相當多,如何選擇最合適的地區進行國際貿易或投資就需要考慮周全,它應當符合下列標準。

1﹒政治經濟穩定

  對於希望在海外創建企業或管理個人資產的人來說,這是首先要考慮的一個條件。

2﹒專業機構健全

  所有海外公司都要求有法律和會計服務,這就要求該管轄區有能夠提供符合國際標準服務的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

3﹒交通和通信發達、便利

  一個司法管轄區應有現代化的交通網絡和通信設施,包括海、陸、穿、郵政和電信繫統,以便能夠最迅速地開展業務。

4﹒銀行服務全面、便捷

  雖然大部分海外公司都能夠在世界各地與銀行打交道,但也有許多人選擇在公司注冊地開立帳戶,因此,一個司法管轄區要有全面的銀行服務,並能使用國際銀行設施。

5﹒立法現代、靈活

  司法管轄區判定的海外公司法應能滿足不同的國際貿易需求,最基本的標準是,法規是現代的,靈活的,應包括下列特點:資本要求低,法定的登記備案義務最少或任意選擇,能夠在全球任何地方舉行董事會議或股東會議,能夠任命職業董事、高級職員和名義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以及對會計記錄不要求審計,或對會計記錄的審計要求可任意選擇。而且立法最好可保障客戶商業活動的保密性和完全隱私權,

海外離岸公司的主要特點:

1. 完全秘密,不記名,無需申報年報

2. 在註冊地境外之商業活動,無需繳交當地之稅款*

3. 允許一人董事,股東

4. 無限制董事,股東之國藉及居地 / 而更換董事亦無需申報 *

5. 可選擇不記名股票 (以持有人名義bearer certificate)*

6. 可在其它國家開設銀行戶口

7. 不必每年遞交公司帳目*

備註:

* 不同註冊地的註冊法例及需求有所分別,請向美國國際商務中心的專業商業顧問查詢。

* 英國及美國公司除外

成立海外離岸公司的優勢

1﹒發展跨國業務,提升企業形像

  當今世界經濟日益一體化,商業越來越呈現跨國界的發展趨勢,企業也經常用跨國經營來增強企業實力,擴大企業經營區域。而注冊成立海外離岸公司是企業走向世界,開展跨國業務,提升企業國際形像的捷徑。

2﹒方便國際貿易,避開關稅壁壘

  一個企業向美國出口產品,需要申請配額及一繫列的相關手續,這中間需要多花費一到兩倍的成本。而如果該企業擁有一個海外離岸公司,由企業向離岸公司出口產品,再由離岸公司向美國出口,就可以繞開關稅壁壘獲得免稅待遇,並成功繞開出口配額限制。

3﹒避開外彙管理、方便引資

  眾所周之,由於外彙制度、赴海外上市制度非常嚴格,同時還存在許多人為因素,這直接影響到企業的國際融資。與其等待曠日持久的資格審查和批準,不如注冊一家海外離岸公司,以該公司的名義進行海外融資及上市,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於海外離岸公司的資金轉移不受任何限制,公司在資金使用上也很方便。

4﹒注冊程序便捷、開放,成本低廉

  離岸公司的注冊程序簡單,AMSC 專業注冊代理機構可代為完成,無須注冊人親臨注冊地。

5﹒合法避稅

  所有離岸法區均不同程度地規定了離岸公司所取得的營業收入和利潤免交當地稅或以極低的稅率(如1%)交納。有的甚至免交遺產稅。可利用海外公司妥善安排稅務,合理合法避稅。

6﹒簡便的公司管理

  離岸公司無須每年召開股東大會及董事會,即使召開,其地點也可任意選擇,管理程式簡單,即可輕裝上陣,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公司經營管理中。

7﹒公司注冊資料及文件高度保密

  海外離岸公司的股東身份、董事名冊、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資料高度保密並受法律保護,公眾人士不能查閱,隻有合法取得對離岸公司進口監管資格的信托管理公司纔可以查閱公司的背景資料,同時,法律禁止信托管理公司對外任意洩露有關材料。

8﹒無營業範圍和地區範圍的限制

  除了個別限制性行業,比如銀行、保險、軍事等,海外離岸公司的經營範圍幾乎沒有限制。除注冊地區外,公司可在世界任何國家地區開展業務及經營。

9﹒對投資人、股東、董事沒有限制對股東和董事的國籍、年齡、資產等均沒有限制,大多“離岸”區可以接受法人出任公司董事一職。

成立海外離岸公司的主要用途

稅務計畫

  選擇在離岸司法管轄區設立公司,可以轉移和積累與第三國營業或投資而產生的利潤,其典型的做法是:當甲國某公司欲向乙國進行投資時,該公司首先在國際避稅地建立外國公司,然後通過外國公司向乙國進行投資,以取得合理避稅的目的。如國內一公司出口一萬臺設備給第三國,這家公司可以先向離岸地子公司出口一萬臺設備,然後由子公司向第三國出口,雖然子公司並未實現貨物中轉,但國內這家公司可以將其銷售收入轉入公司的賬上,利用離岸地子公司的免稅優惠達到避稅目的。

  國際型企業可在離岸管轄區虛設一家信托投資公司,然後把它的財產虛設為避稅地的信托資產,就可以達到避稅目的。比如,某跨國企業在巴哈馬群島設立一家信托公司,並把遠離巴哈馬群島的財產虛設給該信托公司,隨後將財產經營所得掛在信托公司的賬上,從而避開納稅義務。

  對於那些主要是跨國從事各種貿易和勞務貿易的公司,則可以利用避稅地的子公司,通過壓低或提高轉讓定價的方法,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通行的做法是體現在避稅地公司的低價購入和高價售出

海外上市

  很多國家及地區的新創業企業及中小企業由於融資的障礙而嚴重影響、制約了其生存與發展。目前,有些國家的金融機構在對各種新興企業的融資上存在著許多成文和不成文的限制,而且,由於上市機會不夠均等,中小企業也難以在證券市場上得到資金,致使一些很有前途的企業難於發展,規模普遍較小,市場份額狹小,競爭能力不強。面對國際跨國集團的競爭,單靠自身積累,不能形成規模優勢,難以與之抗衡,沒有融資的積累是低效率的積累,要實現快速超常規發展,企業必須把積累的界限拓寬,去海外上市融資正是解決這個問題的一種有效途徑。

  去海外上市融資其中比較為企業常用的一種方法即是造殼上市(即在有關地區注冊成立一家境外公司),造殼上市的優點體現以下幾方面:

(一)與企業直接在海外掛牌上市相比,造殼上市是以一家境外的未上市公司名義在交易所申請掛牌,這樣就可以避開直接上市中遇到的與居住國和擬上市地的法律相抵觸的問題,節省上市時間,所以亞洲企業都是先在境外注冊一家公司,然後利用該公司的名義申請掛牌上市的。

(二)與企業在境外購買一公司上市相比,企業能夠構造出比較滿意的“殼公司”,上市的成本和風險相對較小,因為造殼上市是有目的地選擇或設立殼公司,然後申請上市,一方面造殼成本比收購上市公司成本低;另一方面殼公司是與居住國企業有業務關聯的,除了利用殼公司申請上市外,居住國企業還可以借助殼公司拓展境外業務。

(三)由於殼公司是在開曼或百慕達等等英美法律關聯地區成立,有關法律對股權轉讓,認股權證及公司管理方面的要求,都與國際接軌,這對發起人、股東、管理層均比較有利,亦較受國際投資者認識及接受。

(四)境外公司沒有發起人股、國家股、法人股等概念與限制,故公司的所有股份均可在市場流通及買賣。

商業投資

  不論企業還是個人均可將在境外設立的公司視為他們獲得投資或進行投資的一個工具,且具有保密性並可節省相關費用。

個人服務

  企業家、商人、高級管理人員、演員、作家、發明家、工程師、知識產權所有者、財富繼承人、律師、醫生等專業人士,可通過建立海外個人服務公司,獲得大幅度減稅的利益,並可進行移民的前期規劃。

雇用工作

  許多公司利用離岸公司雇用在國外的工作人員,由此可以減少工資和旅行費用,為雇主提供節省稅款和社會保險繳款的便利。


成立海外離岸公司的所需材料

1、公司名稱(為避免任何延遲,請提供三個英文名稱)

2、股東/董事的資料(姓名/住址/身份/持有的股份數目) 。護照或身份證件影印件。

3、擬設立公司的股本數額

4、公司的業務性質及經營特點的概述

5、其他根據實際需求提供的資料

6、AMSC代理註冊費及服務費



  美國國際商會-員中心AMSC是為世界各國企業及個人提供全方位國際商務服務的專業國際商務機構,為美國企業及個人國際商務會員投資者提供成立海外離岸公司服務及相關的公司管理服務。創造商機、拓展事業。

  優惠的價格、專業的服務、誠信與負責是我們為您提供公司註冊服務遵循的基本原則。我們擁有深熟國際商情綜合能力和專業水平過硬的服務團隊,能用最經濟的花費為您提供最有效、可行、優質的註冊服務。

  關於成立海外離岸公司詳情,請諮詢美國國際商會-員中心投資商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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