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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費用外匯須知
一、本市境內居民個人自費出境留學兌換外匯須知
個人自費出境直接攻讀大學本科以上(含大學本科)學位的本市境內居民。供彙金額標準:為第一學年學費及生活費。
具體辦理步驟:
1. 取得境外有關就讀學位學校核發的 " 入學通知書 " 和 " 付費通知單 " (並注明收費標準、專案內容、彙入學校位址、學校外匯帳號)。
2. 將 " 入學通知書 " 、 " 付費通知單 " 及護照、有效出境簽證等材料交上海上外翻譯總公司及其分支機搆翻譯成中文並加蓋公章。
3. 申請人(本人)持:
(1) 入學通知書;
(2) 有效出境簽證及護照;
(3) 上外翻譯公司翻譯件中文對照材料;
(4) 一周內出境機票。
然後向外匯局提出兌換外匯申請;
4. 外匯局審核上述材料後,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的《關於修改〈境內居民個人外匯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1999 ) 133 號〉文的規定及標準,核准其第一年學費、生活費批彙手續。
注意:
(1) 將外匯彙至境外就讀學位學校指定的外匯帳戶,不得取現鈔或轉存外匯定期存款;
(2) 出境個人不再享受境內居民因私出境兌換外匯標準待遇。
(3) 本市境內居民個人自費出境留學兌換外匯的申請手續必須由本人事先親自辦理(不得代辦),事後一率不予補辦。
(4) 符合自費出境留學兌換外匯金額的核准,低於等值 1 萬美元直接辦理,超過等值 1 萬美元審批上報核准需三個工作日。
(5) 已定居境外的人員,不論何種情況均不得辦理自費出境留學兌換外匯手續。
5 .申請人持外匯局核准件去中國銀行辦理外匯兌換彙出手續。
上海地區:
上海分行制定網點辦理外匯兌換彙出手續。
附:
1. 上外翻譯總公司:
地址:上海市西體育會路 183 號(上海外國語大學內)
聯繫電話: 65601312 653119000-2360
浦東地址:浦東大道 2330 號 -3 號樓 603 室
聯繫電話: 58514383
2. 境內居民個人自費出境留學兌換外匯業務由中國銀行上海分行下屬三個網點辦理:
(3) 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營業部
地址:圓明園路滇池路口
聯繫電話: 63291979-2140 或 2141
(2) 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淮海支行:
地址:淮海中路 1207 號
聯繫電話: 64310909- 問詢台
(3) 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虹橋支行;
地址:延安西路 2168 號
聯繫電話: 6278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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